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 > 管理公开 > 人事任免

中共新余高新区工委关于曾巧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访问量:


各镇(办事处)党委,区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高欣集团党委,驻区各单位:

    区党工委决定:

    曾巧同志任区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新华同志晋升为区建设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中共新余高新区工委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