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西镇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森林防火有奖举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了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把森林火险险情等级降到最低,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切实管住管好火源,有效遏制我镇森林火灾出现态势。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实行森林防火有奖举报制度。具体如下:
一、举报范围
全镇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及距林缘100米范围以内区域的野炊、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上坟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炼山、焚烧疫木等野外用火行为。
二、有奖举报条件
(一)举报奖励对象限于实名举报(提供本人姓名、电话号码) ;
(二)举报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应提供具体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
(三)举报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三、核查权限
由高新区林业局和水西镇林业工作站负责核查。
四、奖励办法
符合有奖举报条件的,每次给予举报者50元奖励。同一举报线索,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对捏造歪曲事实、自导自演等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举报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透露举报人信息的工作人员,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野外用火行为奖励资金由区林业局和水西镇兑现。
五、举报电话
0790-6767011
本通告自2024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9日有效。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8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