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信息员主要承担灾情统计报送、台账管理以及评估核查等工作,同时兼顾灾害隐患排查、灾害监测预警、险情信息报送等任务,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紧急生活救助等工作。
一是规范灾情统计报送。灾情统计报送是灾害信息员的主要职责。灾害发生后,各级灾害信息员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在灾后2小时内将本地区灾害情况统计、汇总、审核,并报上一级。对于造成10人以上人员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城乡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以及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灾害事件等,各级灾害信息员应在接报后立即电话上报初步情况,随后动态报告全面灾害情况。灾情稳定前,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接到应急管理部要求核实信息的指令,各级灾害信息员应及时反馈情况,对具体情况暂不清楚的,应先报告事件概要情况,随后反馈详情。原则上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书面反馈(包括传真、微信、短信等方式)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各级灾害信息员要规范信息报送渠道,除紧急情况外,应统一使用“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报送灾情。
二是规范灾情台账管理。灾情台账是实施灾后救助的主要依据,各级灾害信息员对于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和房屋倒塌情况,应按照灾情统计制度要求,及时填报《因灾死亡失踪人口一览表》《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一览表》,加强台账管理。灾害信息员应按照“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规定格式和要素填报各项信息,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灾种、影响范围、灾情损失、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台账(有具体死亡失踪原因描述)、灾害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措施和下步工作建议等要素。
三是规范灾情核查核定。灾情稳定后,各级灾害信息员要及时做好本地灾情核查核定。省、市、县级灾害信息员对于可能达到启动本级应急响应级别的重大灾情,要报请本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灾情会商核定,并逐级建立同本级涉灾部门的会商核定机制,确保各涉灾部门灾情数据准确、口径一致。
其中村级灾害信息员主要职责与任务
1、灾害来临前,及时向辖区内群众发布灾害预警。协助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做好防灾避险工作,根据转移方案,妥善转移安置危险地带人员,并安排好灾民生活。
2、及时向当地群众宣传防灾减灾要领和防灾避险措施等知识。
3、灾害来临时,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收集灾情做好灾情初报、续报工作。上报内容包括辖区内所发生灾害的时间、地点、灾害种类(如暴雨、大风、雷电、大雪、冰冻、森林火灾、农作物病虫害、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
4、灾情稳定后,配合应急部门开展灾情核查,建立倒房、死亡、伤病人员台账,进行张榜公布。
5、灾害救助中,协助发放灾民救助卡,通知灾民领取救灾款物。
6、做好过渡期安置、因灾倒损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等项工作,
7、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对辖区内救灾款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将救灾款物挪作他用或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现象。
区级灾害信息员值班电话:0790-6860169
附件: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8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