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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高新区圆满完成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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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高新区圆满完成区域性地震安全性

评价工作

根据江西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赣震领办〔20207号)文件要求,新余高新区积极推进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在年初提前谋划预算资金,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的实施单位,经过各方努力和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科学合规开展现场工作,扎实做好报告编制等工作。2024年4月30日,江西省地震向我区出具了《新余高新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批复(赣震安评〔2024〕11号)和新余高新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上图为江西省地震向我区出具了《新余高新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批复文件

上图为新余高新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由政府统一组织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提供给进入该区域的建设项目免费共享使用。以往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都是针对单个项目开展,周期较长、费用较高。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推行后,特定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较重大工程,可以直接根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不再需要单独开展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对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助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需要报告资料可联系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应急)。

上图为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应急)工作人员查看施工现场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应急)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通过现场检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地质钻探及物理勘探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就进度控制、安全管理、报告编制等工作向项目服务方提出具体要求,确保了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高质量完成。

供稿:刘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