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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西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西镇农村婚嫁彩礼治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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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

      现将《水西镇农村婚嫁彩礼治理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水西镇人民政府

                                       202336日

水西镇农村婚嫁彩礼治理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形成良好社会风尚,根据江西省民政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和高新区社会管理局等四部门印发《关于遏制高价彩礼推动婚嫁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余高社管字〔2022〕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压实主体责任。为切实推动我镇农村婚嫁彩礼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水西镇农村嫁彩礼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委会要把婚嫁彩礼治理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成立婚嫁彩礼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村(居)党组织书记为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023年3月17日前,要结合实际制定婚嫁彩礼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单位:民政所、各村(居)委会﹞

第二条明确工作目标。因地制宜开展高价彩礼专项整治行动,力争一年出实效,两年建长效,让彩礼回归于“礼”的本质,6.9万元以下低彩礼蔚然成风,零彩礼现象越来越多。要坚持疏堵结合,综合运用自治、法治、德治等治理手段,依法打击婚托、婚骗、买卖婚姻、干预婚姻自由、借婚姻索取财物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和水西镇实际,确定我镇婚嫁彩礼限额不得高于6.9万元。(责任单位:民政所、农业办、乡村振兴站、综治办、各村(居)委会)

第三条发挥重点人群示范作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格履行“两报告一承诺”制度,严格执行彩礼限额标准,提倡带头实行零彩礼、低彩礼。村支书要带头实行零彩礼、低彩礼并作为各行政村治理高价彩礼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带头抵制高价彩礼、不参加高价彩礼的婚礼,鼓励为零彩礼、低彩礼的新人证婚。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收送高价彩礼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违背承诺、收送彩礼超出当地限额标准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将抵制高价彩礼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责任单位:民政所、组织办、各村(居)委会﹞

第四条强化群众自治作用。镇里将加强统一指导,推动指导辖区内行政村红白理事会建立婚嫁彩礼事前干预制度、抵制高价彩礼道德红黑榜和道德积分银行,2023 年底前形成“退彩礼零彩礼、低彩礼上红榜、得积分”“高价彩礼上黑榜、受批评”的道德激励和约束机制。对收送高价彩礼的,不得参评“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好青年”等荣誉,并限制享受其他有关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民政所、党政办、农业办、乡村振兴站、团委、妇联、各村(居)委会﹞

第五条修订完善村规民约。镇里将指导辖区内村(居)委会,在镇限额标准内经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大会通过确定本村(居)彩礼限额标准,并对婚嫁彩礼、随礼、婚宴席标准及婚车数量等婚庆事宜进行限高量化,写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张榜公布。镇里将严格审核,监督落实,限额标准实施后不得调增。﹝责任单位:民政所、各村(居)委会﹞

第六条开展调查摸底。各村(居)委会要在3月底前对本辖区内的适婚青年进行全面摸底,建立适婚青年数据台账,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对长期在外务工青年要明确联系人,加强经常性联系,及时掌握婚恋状况。﹝民政所、各村(居)委会﹞

第七条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建立高价彩礼治理“月报告”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收送高价彩礼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违背承诺、收送彩礼超出限额标准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加强对婚事新办事宜的监管。民政所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790-6760539)以及信访等形式受理群众举报,同时各村(居)委会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及时受理处置收送高价彩礼等方面的举报投诉线索。﹝责任单位:民政所、各村(居)委会﹞

第八条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将每年12月确定为“不要彩礼要幸福”主题宣传月,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群众身边的宣传阵地,多样化开展彩礼治理工作正面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固定标语、微信、QQ群等渠道,广泛宣传勤俭节约、文明家庭好故事,引导树立正确婚恋观提倡自立自强,自家业自己创,深刻揭露高价彩礼、炫富比阔、铺张浪费的危害性,自觉遏制陈规陋习。在本辖区内人员聚集场所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婚嫁彩礼专题宣传活动,发放婚事新办告知书和遏制高价彩礼倡议书等,加大宣传引导,做到家喻户晓。﹝党政办、民政所、农业办、乡村振兴站、各村(居)委会﹞

第九条加强督导考核。发挥部门职能优势,经常调度督促。将婚嫁彩礼治理工作纳入各村(居)委会年终绩效考核重要指标。(责任单位:民政所、各村(居)委会)

第十条  开展婚嫁彩礼动态监测。镇里建立农村婚嫁彩礼动态监测制度和监测结果报告制度,从2023年3月开始,对各地农村婚嫁彩礼情况实行每季度一监测,监测结果及时通报各村(居)委会及有关部门。﹝责任单位:民政所、各村(居)委会﹞

第十一条  优化婚恋服务供给。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工会等群团组织作用,利用QQ、微信群、抖音等媒体,助力搭建青年交友、婚恋教育、婚礼服务等志愿服务平台,为适婚青年“牵线搭桥”,帮助解决婚恋困惑和矛盾,自觉遏制高价彩礼、奢华婚礼。每年对有就业培训意愿的未婚青年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倡导文明节俭的集体婚礼、纪念婚礼、公益婚礼。﹝责任单位:妇联、团委、党政办、财政所、民政所、农业办、乡村振兴站、各村(居)委会﹞

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婚嫁彩礼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附件:水西镇农村婚嫁彩礼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水西镇农村婚嫁彩礼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贺妍洁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游欣松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邓人大主席

廖海峰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工会主席

卢一松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团委书记、妇联主席

肖欢欢党委委员

人大副主席

胡小优副镇长

胡艳秋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员:彭浩然党政办主任、团委专职副书记

刘期慧组织办主任

胡琼文财政所所长

    综治办副主任

邓志兵农业办主任

刘志生乡村振兴站第一副站长

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易苏柳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妇联专职副主席

工会专职副主席

    各村(居)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民政所,办公室主任由易苏柳同志担任。


附件:

水府发202303(水西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西镇农村婚嫁彩礼治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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