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高新生态环境局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2-04-11 15:14
为强化环境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效能,近年来,高新生态环境局坚持精细、精准、高质、高效的工作原则,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办法和正面清单制度,深入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细化分解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升执法效能。
高新生态环境局深入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明确正面清单制度的纳入条件及纳入程序,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实行动态调整。目前,高新区共有56家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该局优先启动帮扶模式,采取在线监控核查、电话核实等非现场检查措施,免除或减少现场检查,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管中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高新生态环境局遵循“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原则,推动企业自觉守法,与企业形成互相支持、互相信任、守法执法并重的良性互动机制。
高新生态环境局深入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明确正面清单制度的纳入条件及纳入程序,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实行动态调整。目前,高新区共有56家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该局优先启动帮扶模式,采取在线监控核查、电话核实等非现场检查措施,免除或减少现场检查,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管中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高新生态环境局遵循“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原则,推动企业自觉守法,与企业形成互相支持、互相信任、守法执法并重的良性互动机制。
在执法中,高新生态环境局将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两种方式结合,精准投放执法资源,在减少对企业干扰的同时提高对违法问题的发现率。该局主要的非现场监管手段主要有两种,分别是在线监控和信息平台监管。在线监控包括视频监控及在线监测两种方式,目前,高新区已建立16家企业排污口视频监控系统、2套高空排放视频监控系统、28家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6套区域空气质量监控系统、12套企业区域有毒有害气态污染物预警在线监控系统及4套雨水排放在线监测系统。信息平台监管主要是利用排污许可信息、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及企业固体废物信息等管理平台,及时、准确地掌握排污许可从申请到监管的全过程及企业开展自行监测情况,实现对固体废物的全周期跟踪管理,实现环境信息的智能化运用。通过这些方式,高新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实现了环境监管全覆盖,能够及时发现企业出现的环境问题,监督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大大提高执法效能。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8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