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三十八号问题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市级销号核验,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6月20日至7月4日)。
新余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组办公室问效电话:0790-6428950。
附件:新余高新区管委会关于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三十八)整改完成情况表
新余高新区管委会
2025年6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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