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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关于见习单位认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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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关于见习单位认定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就业见习单位建设、管理,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升就业能力,积累工作经验,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江西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9号)等要求,按照单位申报、资料审核、考察评估等环节,拟认定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见习单位,公示期为2025年4月3日起至2025年4月1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790-6860456反映情况

新余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   

20254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