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区“美我高新,清洁园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大队牵头负责市政道路、公园、收储用地等公共区域专项整治工作。项目建设由我大队负责实施,并通过《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第24次班子(扩大)会议纪要》,同意实施纵十四路、赛维大道、泉州大道等道路整治、市政设施维修项目。总费用约48万元,施工方为江西沅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江西沅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马洪办事处院内便民服务中心2楼213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欧阳思慧
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2024/09/13)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2024/09/13)
有效期:2030年09月03日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90—6869376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年11月25日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8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