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监管 > 食品药品安全

新余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

访问量: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监管,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日,新余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

一是紧盯整治重点,严查违法行为。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城乡接合部药品零售企业,该局重点检查了药品零售企业是否开架销售处方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是否分区陈列且有专用警示语和标识;企业销售处方药时,是否经执业药师审核处方并签字,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是否留存对应的有效处方备查,是否向未成年人出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是否存在挂证行为、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等。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压实主体责任。该局积极向药品零售企业宣讲《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药品零售企业提升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三是狠抓整改落实,聚焦长效机制。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该局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企业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形成整改闭环。对违法违规企业,结合药品安全日常检查,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倒逼企业规范诚信经营,推动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下一步,新余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药品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药品安全隐患,不断加强《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提升药品经营企业自律守法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